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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永裕平民大药房因销售过期健胃消食片被罚14余万元!

时间: 2021年11月10日 12:35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60次


根据(济市中)市监药字〔2021〕1号行政处罚,济南永裕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平民大药房销售超过有效期的健胃消食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第(五)项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规定,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149000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6.1元 。


资料显示,济南永裕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平民大药房成立于2004年11月22日,注册地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185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冬侠。经营范围包括零售:处方药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批发、零售:医疗器械产品,日用消杀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保健食品,鲜花。(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点资讯山东)

文章标题: 济南永裕平民大药房因销售过期健胃消食片被罚14余万元!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aofang/541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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