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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电商发展的任督二脉:了解处方药网售的前世今生

时间: 2021年11月24日 15:21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42次

“网售处方药政策呼吁多年、博弈多年,市场也期待,时隔18年后修订的新版药品管理法,部分解禁了处方药的网上销售,随着处方药网售新政利好消息的不断发酵,越来越多的跨国药企正在参与其中。本文将带您了解网售处方药从2005年至今的政策法规,电子处方推广对网售处方药的积极影响,推动处方药网售发展的四个因素,有助于读者入门网售药。”


一、处方药网售政策艰难之路

“网售处方药政策呼吁多年、博弈多年,从2005年开始,经历过三次意见征求和试点工作,在2021年的今天,网售处方药终于迎来了春天。”

开始

2005年12月1日开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允许开展第三方建场的B2B平台(公共平台,A证)、医药企业自建场的B2B平台(网上批发,B证)和医药企业自建场的B2C平台(网上药店,C证)三种格局齐头迸进发展的态势。相较于美国经过了十多年的发展才形成的这样的三种格局,我国从一开始的发展中就是特别注重规划和政策的引导,而我国的政策引导一直贯穿着医药产品互联网交易的始终。对于处方药网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重视也特别慎重,一直在努力尝试着处方药网售政策的修订。一些医药企业也参与其中,试图找到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和放开的机制。

试点

由于占销售额绝大份额的处方药不能在网上面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所以在一定的程度上阻碍了网上药店的发展。2021年和2021年国家药监局分别批复了河北省1家(网站名:95095医药平台)、上海市1家(网站名:1号店)、广东省1家(网站名:广州八百方)这三家为网络销售处方药的试点。试点结束后由于种种原因,处方药的网络销售并没有放开。

第一次征求意见

2021年5月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对于已经实施了近10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进行相关内容的修订,涉及处方药网售的开禁,但这个法规一直没有落地。

分水岭

2021年是医药产品互联网经营与监管的分水岭。2021年1月12日,《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1〕7号),取消的第28项中是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即取消了医药产品互联网交易的B证和C证的审批。2021年9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1〕46号),决定再取消一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取消的第17项是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审批,即取消了医药产品互联网交易的A证的审批。在我国实行了12年之久的药品互联网经营审批制全面取消,取消审批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强化“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药品批发企业许可”、“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严格把关。建立网上售药监测机制,落实平台的主体责任,加强互联网售药事中、事后的监管。

第二次征求意见

2021年11月2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21修订版),对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法规进行了部分内容的修订。2021年12月22日,《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把医药产品中的医疗器械和药品分开后,药品网络销售的法规一直在积极地制定当中。2021年2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总局关于公开征求<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曙光

自2021年12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第六十一条中指出,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这个也被业界认为是处方药网售开禁的信号。

第三次征求意见

2021年11月12日,为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原食药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国家药监局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作了修改并全网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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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医药电商发展的任督二脉:了解处方药网售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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