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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批次食品不合格 知名超市销售的鳊鱼被点名

时间: 2021年11月24日 18:23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00次

  我苏网讯双十一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各类食品、农产品的抽检力度。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0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91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不合格产品有哪些呢?不合格样品包括:

  一、标称苏州市七宝泉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二、南通如皋市海之声海鲜餐厅使用的勺子和筷子,网易,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三、镇江市京口区聚盛源百货超市销售的酒鬼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四、宿迁市宿城区南菜市九街57号刘军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镇江丹阳市界牌镇剑清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福建三只小熊商贸有限公司委托衡水市东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六、徐州市泉山区李昕彤粮油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七、徐州市泉山区富临商务酒店销售的凉拌海蜇丝(餐饮自制),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八、无锡市新吴区蜀都鲜生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兴化市味聚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九、宿迁市泗洪县世纪华联超市时代城加盟店销售的干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十、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京泰山街道星火路分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十一、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分公司销售的冰鲜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十二、南京市栖霞区奇星乐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苏座上客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委托杭州临安恒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口松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13批次食品不合格 知名超市销售的鳊鱼被点名

  9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江北新区泰山街道的永辉超市,在水产区销售人员表示,目前鳊鱼已经暂停销售。那么超市销售的鳊鱼来自哪里,销售了多少,有没有追回相关不合格产品呢?记者找到了永辉超市客服,不过工作人员对记者提出的疑问,拒绝给出任何回应。记者了解到,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水产品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南京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泰山分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已经介入调查。“我们督促超市进行召回,召回时间在一个月左右,鳊鱼是生鲜的农产品,目前召回的情况是零,在不合格后处置的案件办理过程中,给我们提供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还有快检的合格报告。”南京市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泰山分局副分局长李阳说。

13批次食品不合格 知名超市销售的鳊鱼被点名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经要求超市方发布召回通告,并加强对相关水产品的自查力度。记者了解到,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玉洁)

文章标题: 13批次食品不合格 知名超市销售的鳊鱼被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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