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金政发〔2021〕45号)、《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金政办发〔2021〕105号)、《金华市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公布全市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金医保发〔2021〕76号)等文件规定,现已全面启动我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全体参保人员大病保险的缴费工作,请参保人员及时缴纳。
一、缴费对象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城乡居民、中小学生、领取我县居住证的外来人员。
2.大病保险缴费对象为县内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二、缴费标准
1.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档个人缴纳60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个人缴纳205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
2.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三、缴费时间
主要征收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扫尾记账时间。为便于银行扣缴,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
四、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选缴保费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委托银行代扣、银行窗口、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1.委托银行代扣。缴费人可与银行签订缴费协议,委托银行从签约账户代扣医保费。只要保证账户余额充足,医保费便可自动从账户中扣除,(银行、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税务大厅窗口均可签订协议)原已经签过缴费协议并通过银行账户扣款的缴费人无需重签。
可签约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金华银行。签协议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用于扣款的银行卡。
2.银行窗口。缴费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相应银行窗口进行缴费。
3.支付宝。打开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击可为自己或他人进行缴费。
4.微信。打开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击可为自己或他人进行缴费。
5.电子税务局。打开浏览器,登录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或者直接百度搜索“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用户名登录”(尚未注册的需先进行注册)→点击“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即可进入操作界面。
6.税务窗口。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及银行卡直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
五、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