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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中山医保政策有重要变化!

时间: 2021年11月26日 20:41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20次

中山市医保局发布最新消息

职工医保退休一次性缴费有变化!

一起来看看~

职工医保退休一次性缴费温馨提示:

一、职工医保的年限是多少?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在我市实际缴费累计满10年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男性参保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30年(男性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设过渡期。2021年12月至2025年12月,男性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累计满25年),女性参保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300个月),可不再缴费,享受退休人员单建统筹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类似原缴纳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符合上条件且在我市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120个月),可不再缴费,享受退休人员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类似原缴纳一次性基本和补充医疗待遇)。

二、如何查询医保年限?

选择一次性缴费的,可先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查询已累计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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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如下:

1.点击“个人参保证明打印”菜单可查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计缴费月份;

2.查询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限,可点击 “医疗保险”菜单,进入医保明细记录进行逐年逐月查询“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并自行累加计算即可。(数据仅供参考,以前台办理数据为准)

新政实施后,怎么办理职工医保一次性缴费,具体流程是什么?

1.2021年12月1日前已办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费的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含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费的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费及补充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人员,参保人按月缴纳的医疗保险费2021年12月起将不再扣费,无需再办理业务,即享受退休人员相应的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2.2021年12月1日前已办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费的退休人员,在2021年12月1日起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账户等资料,向各镇街医保经办窗口或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区办理一次性缴纳统账结合职工医保费手续。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确认本市为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地的个人,其累计实际缴费年限不符合本市职工缴费年限规定的,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次月25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账户等资料,向各镇街医保经办窗口或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区办理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费手续。

一次性缴费标准是什么?

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一次性缴费的,剩余月份按照单建统筹职工医保每月175.5元,统账结合职工医保每月234元的标准缴费;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一次性缴费的,剩余月份按照单建统筹职工医保每月197.7元,统账结合职工医保每月263.6元的标准缴费。

切记选择一次性缴费的,只能选择单建统筹或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其中一种类型缴纳,不能同时选择几个月单建统筹,几个月统账结合。

四、年限补缴是什么意思?

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在本市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或以个人身份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但是以城乡居民逐月缴纳基本医疗的,可在2022年11月底前根据个人需要按照每月39.4元标准一次性补缴享受财政补贴的全部月份的医保费,补缴后可累计为单建统筹医保年限。

符合上述条件相应月份同时有缴纳补充医疗保险的,补缴后累计为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年限。

历史最长补缴年限金额为:

文章标题: 注意!中山医保政策有重要变化!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iliao/545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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