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write('
')
你的位置: 首页> 医学院校> 文章正文

关于公布2021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资助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21年11月23日 13:03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25次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科技活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79号)规定,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资格复核、专家评审、会议审议、公示等程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对邰贺等125名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以下简称人选)从事的研究项目予以批准立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数量与额度

  全省立项项目125个,其中A类项目41项、每项资助5万元;B类项目75项、每项资助2万元;C类项目9项,项目负责人自筹经费。(批准立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二、经费使用与管理

  (一)按照经费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资助经费主要用于仪器设备、能源材料(试剂)、分析试验、出版著作、发表论文、知识产权事务、资料、印刷、人员劳务、会议、调研、差旅、培训等符合有关规定范围内的费用支出。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资助经费一次性核拨给人选所在或申报单位,资助经费要专款专用,百度,不得挪用。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与有关单位负有对资助经费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三)资助项目的执行年限一般为2年。获资助人选在开展与受资助项目相关研究工作时,如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申报奖项等,均应标明本项目获辽宁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英文:The Project is sponsored by “Liaoning BaiQianWan Talents Program”)字样。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将本次资助情况通知到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及本人,并在项目研究、信息咨询、技术培训和成果推广等方面为获资助人选提供必要支持。

  (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和产业、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本次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项目资助工作为契机,采取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加强对人选的培养,进一步推动本地区、本单位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要按照《辽宁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于20211031日前将获资助项目申请人填写并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的《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资助项目任务书》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批准手续,逾期未报者视同放弃项目资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按规定程序核拨资助经费,请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结合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和受资助项目的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配套经费支持,同时认真做好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资助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开展项目研究工作,在项目完成后的60日内,对项目过程、进展和成果进行总结。按照任务书约定和结题工作有关要求,做好结题的各项工作,同时提供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经费使用情况说明。获得A类项目资助的人选要形成科技报告,于申请结项时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资助项目任务书》和《科技报告》样式可从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

  邮编:110013

  联系人:杨帅

  联系方式:024-2290475222959122(传真)

  电子邮箱:lnrstzjc@126.com

  附件:2021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科技活动立项项目名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1015

附件
文章标题: 关于公布2021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资助项目的通知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uanxiao/543953.html
Top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