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年12月27日 12:45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42次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
制度性交易成本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2〕7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任务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
制度性交易成本任务分工方案
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提信心、增活力,努力让各类市场主体在江苏运营成本最低、办事效率最高、贸易投资最便利、发展预期最稳定,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和我省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如下任务分工方案。
一、持续破除隐性门槛,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
(一)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1﹒贯彻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审批机制、监管机制,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可办。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大力开展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清理工作,加快建立长效排查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牵头,省相关部门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推动《江苏省外商投资条例》立法,提升鼓励类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效率,强化外资企业和项目服务协调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牵头,省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
3﹒修订、制定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受理审查工作要点、许可审查决定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工业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涉及的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管理。落实国家关于工业产品系族管理规定,解决重复检验检测、审批认证等问题。依据国家试点范围指导CCC指定认证机构采用试点企业检测报告替代第三方检测报告。(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优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系统,推动工业产品快速投产上市。积极推进全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标准化试点、复制推广工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落实国家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价规范,组织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监管试点,探索建立质量信用监管长效机制。(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便利化水平。
6﹒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清单制度,2022年底前,全面构建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清单体系,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标准以及监管的主体、重点环节、规则标准。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年底前实现许可事项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省政务办牵头,省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持续深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广“告知承诺制”,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积极探索“一业一证”改革。2022年底前,制定《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规范》地方标准。(省政务办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认真贯彻国家、省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工作要求,试点推进“审批—监管—执法—信用”闭环管理。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地区要完善划转事项的审管衔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省政务办牵头,省委编办、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规范行政备案事项管理,按照国家部署开展行政备案事项梳理。优选1-2类行政权力事项探索开展规范化管理试点。(省政务办牵头,省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电子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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