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药品市场检查结果的通告(2022年 第1号)。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市场检查结果的通告
(2022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省药监局2021年12月份组织对48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开展评估性检查、GSP符合性检查;对33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使用单位进行延伸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药品批发企业
本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30家,30家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存在的个别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企业整改。相关企业所在地检查分局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
二、药品零售连锁总部
本次检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18家,18家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存在的个别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企业整改。相关企业所在地检查分局依法加强日常监管,腾讯,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
三、零售药店
延伸检查药品零售药店20家,20家符合或基本符合GSP要求,相关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整改到位。
四、药品使用单位
延伸检查药品使用单位13家,13家符合或基本符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相关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整改到位。
特此通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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