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着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21〕2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宁政发〔2021〕1号),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时期,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顺利完成了既定目标和任务,实现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的集中统一管理,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为我区“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取得突破。紧紧围绕我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先后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行动计划(2021-2021年)》(宁政办发〔2021〕13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21〕57号)、《宁夏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三五”规划》(宁政办发〔2021〕134号)等,构建了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十三五”时期,全区申请专利46753件,专利授权25838件,分别是“十二五”时期的3.29倍和4.34倍;有效发明专利量3691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十二五”末的1.74件增长到5.31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67201件,驰名商标数量56件,分别是“十二五”时期的3.37倍和1.54倍。15个农作物品种以及23个林业品种获得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著作权作品登记数量1735件,计算机软件登记量6921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数量分别达到11件和27件,农产品地理标志数量达到60件。14项专利获得中国专利奖,其中1项发明专利获得中国专利金奖,1件作品获得中国版权金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