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年12月16日 07:04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20次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医保目录药品协议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湘医保函〔2022〕82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通知要求,为做好国家新医保药品目录出台前参保患者的用药保障工作,对现医保目录内药品协议有效期进行延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 年)〉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64 号)文件规定的国家药品目录“协议期内药品部分”中协议期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的药品,协议有效期顺延至国家新版目录正式实施。
二、对《关于印发〈湖南省医保“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10号)文件规定的我省“双通道”单行支付目录中协议期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的药品,协议有效期顺延至我省新的“双通道”单行支付目录正式实施。
,新浪© Copyright © 2009-2021 朗依制药. www.pedca.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7023866号-1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有文章内容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