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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快件箱寄递有新规定,10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时间: 2019年09月28日 09:56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13次

  金秋十月,又有一批新规将实施。智能快件箱寄递有新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300m;浙江健全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医疗费用及时拨付工作……看看哪些将影响你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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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健全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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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管理机制,今后浙江不再制定省增补目录。完善浙江医保支付政策,落实医疗费用及时拨付工作。

  推进区域水资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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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水利厅日前印发《全面推进“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自2019年10月8日起实施。《意见》要求,到2019年底,省级以上平台(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特色小镇等)区域水资源论证完成率不低于80%,省级以下平台完成率不低于30%;到2022年,区域水资源论证完成率原则上达100%。并明确要制定项目准入水效标准,编制不适用承诺备案制管理的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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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快件箱寄递有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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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收件人可以当场拒绝签收,并按照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的提示将快件退回智能快件箱。

  各类保险宣传材料不得出现“存款”“储蓄”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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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保监办日前发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各类保险单证和宣传材料在颜色、样式、材料等方面应与银行单证和宣传材料有明显区别,不得使用带有商业银行名称的中英文字样或商业银行的形象标识,不得出现“存款”“储蓄”“与银行共同推出”等字样。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覆盖自动售卖机、无人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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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按规定对自动售卖机、无人超市等没有实际经营人员的食品经营者组织实施抽样检验。此外,监督抽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相关信息除依法公示外,还要按要求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信息还要依法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新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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