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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注给患儿的药品过期8个月,仅仅与家属协商就够了吗?

时间: 2021年07月30日 12:14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58次

  昨天晚上,一个医院给患儿输注过期药品的新闻,在网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2021年7月25日,一位山东菏泽的家长发视频称:孩子在某医院输液,家长发现输注的药品竟然过期近8个月。

  视频显示,孩子输注的这袋电解质注射液生产日期为2021年12月14日,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3日,确确实实已经过期近8个月。

  孩子家长称:孩子只有11个月大,事发后医院一直推卸责任。

  事后,当事的菏泽医专附属医院表示:药品确实存在过期情况,患儿当时输了20毫升,事后医生一直在监测观察患儿情况,没有异常反应。目前,医院正在和家长协商,建议家长走司法途径。

输注给患儿的药品过期8个月,仅仅与家属协商就够了吗?

  作为一个医生,看到这样的事情,说句实在话,我真和吃了一只苍蝇一般的难受。

  这件事情,从法律角度分析,医院需要承担的责任和赔偿确实会非常有限。我想这大概也是医院始终无法和家属协商一致,并主动建议家属走司法途径的底气所在。

  医院说这孩子没有什么不良反应,这话我是相信的。

  由于显而易见的原因,几乎所有的医疗产品包括药品,在标注有效期的时候,都会留出非常大的安全冗余,以最大限度的确保患者安全。电解质注射液这样的药品,只要密封没有破损,没有浑浊和沉淀,即使过期8个月,也有很大可能没有突破预留的安全冗余,不至于引起明显不良后果。

  医疗行为有过错,并导致了不良后果,这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行为有过错,网易,但没有导致不良后果,这只是属于医疗差错。

  中国并没有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没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疗差错,患者即使走司法程序,能够得到的赔偿也极其有限。

  但是,从医疗管理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情的性质是非常严重,甚至可以说极其恶劣的。

  在管理规范的医院,发生把过期药品输注给患者的事情,是完全不可思议的,也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很多人可能会辩解:百密终有一疏,医务人员也难免犯错。

  是的,每个人都可能犯错,所以我们必须以规范的制度和严格的管理,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关注阿宝的朋友,大概还记得阿宝曾经提到过一个“瑞士奶酪”理论。

  瑞士奶酪由于生产工艺的关系,内部会产生很多气泡,如果把奶酪切成薄片,会有很多的大窟窿。但是,只要这个奶酪足够厚,那奶酪就不会形成能够穿透整个奶酪的孔洞。

  在避免给患者使用过期药品问题上,医院的管理制度,也是一个厚厚的瑞士奶酪,个别环节的疏忽,不会形成贯穿整个奶酪的孔洞。

  医院的药房,对药品的保质期是有严格管控的,对每一批药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都有明确的记录和登记。一般而言,除了少数极其特殊药品外,一旦某批库存药品距离保质期低于半年,医院就会采取处理措施如包括退还厂家另做他用等。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药房发给病房的药物,包括各种配药用的液体,距离保质期至少也在半年以上。

  病房的绝大部分药物,都是医生开具医嘱后现取现用。但因为存在需要紧急用药和临时用药情况,病房会储备少量药品备用。

  这些备用药品的数量,一般不超过科室正常一周的用量。所有药品都会有详细登记,主班护士会每天清点记录,并确保先领取的药物先使用,避免出现药品长时间积存。

  在药品配置和输注的时候,护士要做到“三查七对”,其中包括检查药物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用药安全。

  在现代医学这种严密规范的管理模式之下,出现给患者输注过期药品这种错误的可能性,应该是零,也必须是零!

  在医疗领域上,有些错误是难以避免的。

  一些超高难度手术,医生可能会有可以理解的操作失误;对一些病情高度复杂的患者,医生可能会有可以理解的误诊。

  对此,我们不能苛求,不该苛求,也无法苛求。

  但有些错误,则是不能允许也不能原谅的,比如给患者开错手术部位,比如给患者输注过期药品,等等。

  这些低级错误,绝对不能犯,其发生率,应该是零也必须是零!

  这种低级错误一旦发生,就意味着医院整个管理的奶酪已经被彻底洞穿,意味诸多管理纠错环节已经统统失灵,意味着维系医疗安全的医疗规范和医疗制度已经无法正常运作,意味着医院的整个管理体系已经全面崩坏,意味着医院的整个管理层需要进行大整顿和大换血!

  当你在饭桌上发现有一只蟑螂的时候,你家里肯定已经有了成千上万只的蟑螂。

  学管理的人,都应该知道著名的海恩法则。

  海恩法则指出: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菏泽医专附属医院发生的这起事件,已经超出了轻微事故的级别,属于发生严重事故的先兆。这大概率意味着:医院日常管理的混乱和各管理环节的疏忽麻痹已经成为常态。

  就像你去饭店吃饭,在米饭里吃到一粒老鼠屎。

  这粒老鼠屎经过高温消毒,可能已经对健康无害。

  但这粒老鼠屎的出现,意味着饭店的后厨已经老鼠成灾,意味着这家饭店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早就名存实亡,意味着这家饭店应该马上关门整顿。

  菏泽医专附属医院这次给患者输注过期8个月的药品,没有闹出严重医疗事故,纯属侥幸。

  对这样的事情,仅仅让医院和患者协商,仅仅建议患者走司法程序,是远远不够的。

  这件事情,法律责任可能很轻,但管理问题很大!

  菏泽当地的医疗主管部门,不应对此事保持沉默,不能对医院的混乱管理置之不理,而应该及时调查和介入,对医院领导进行严厉追责,并针对医院的混乱管理和不良风气进行大力整顿,以确保医疗安全。

  莫要等到出现严重医疗事故,再追悔莫及。

文章标题: 输注给患儿的药品过期8个月,仅仅与家属协商就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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