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年01月26日 07:46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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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1日,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已相继落地执行,共有31个省份均已发布第七批国采药品落地文件,明确表明各省市落地执行时间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根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消息,本次集采共计60个药品品种中选,平均降幅达48%,中选品种覆盖治疗领域涉及抗肿瘤和免疫调节剂、全身用抗感染药物、神经系统药物等10种大类,覆盖了肿瘤、肝炎等多个治疗领域。
1.0 药品集中采购的前世今生
回顾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的历史,会发现这是一部不断完善、变革的发展史。我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改革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包括探索期——发展期——成熟期。
1.1 探索期
国家层面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始于世纪之交的2000年。2000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基本框架。
2000年7月,卫生部等五部委发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安排在河南省、海南省、厦门市和辽宁省省直单位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
2001年11月,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等七部委在海南召开全国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会议期间正式颁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集中议价采购文件范本(试行)》两个文件,标志着国内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框架、工作规范和评标体系基本形成,宣告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全国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正式推开。
从2001年到2004年的三年间,国内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多以地市级甚至县级作为组织平台,投标手续繁杂,招标中介收费偏高,评标体系和评标规则不尽完善,招标过程中存在追求低价药品,忽略药品质量的问题。
1.2 发展期
2004年9月,卫生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要求在招标过程中,严格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行为规范”三大原则,把降低药品价格和降低患者用药负担作为政策目标,是国内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推进过程中的里程碑式文件。
此后十余年,以省市为主体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上述文件的指导下,规则和评标体系也渐趋成熟。
202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是药品集中采购又一个里程碑式文件,统领国内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政策框架。
图1.《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文
虽然国内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框架形成,但在此阶段,中国市场的原研药及仿制药价格依然居高不下,部分原研药在专利到期后,与仿制药相比仍有着高昂的价格优势,客观上也严重制约了国内用药水平改善及国内医药产业升级。
1.3 成熟期
2021年5月,新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医保局拥有医保目录制定及动态调整职能、医保支付价格制定及动态调整职能,负责指导药品集采规则制定和集采平台建立。
2021年12月,4+7带量采购试点结果出炉,中选品种价格平均降幅达到52%,最高降幅超过96%,这一中标结果颠覆了行业认知并引发行业巨震。
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11个试点城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引导和风险防范,确保将4+7带量采购的成果落到实处,真正的惠及百姓。
图2.“4+7”城市带量采购
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这是我国集中采购的又一个里程碑式文件,至此,我国药品集采进入常态化、制度化发展阶段,也标志着我国的集中采购的制度已然成熟。
2.0 药品集采带来了哪些实惠
自从2021年12月,国家在北京、天津等11个城市试点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来,采购药品品种数达到100多种,不同厂牌产品数多达300个,涉及中选企业200多家。数据显示,每批集采药品均降价一半多,使得一部分价格高、用量大的好药、大牌药价格大幅下降,大大减轻了参保患者的用药负担。而中选药品均在临床也受到了广泛欢迎,“4+7”试点一年期满后,25个中选药品平均完成约定采购量2.4倍,中选药品采购量占同种药品采购量的78%。
2.1 “专利悬崖”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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