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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监管又加强!举报重大违法行为奖励200万

时间: 2019年11月20日 10:47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61次

  【朗依制药 行业动态】11月19日,国家市场总局印发了关于《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违反市场监管领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在“举报重大违法行为并经查实属于奖励范围”的头条被明确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零售药店的违法行为也在其中。根据市场总局的《办法》,零售药店涉及相关违法行为被举报,查实后都会受到处罚。另外,《办法》还明确表示,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举报涉及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奖励金额可以超过本办法规定的上限,但不超过200万元。对比以往相关条例,这次的《办法》大幅提高了奖励标准和奖励上限。

  其实,对于药店加强监管的措施和方案,近年来一直都有频繁出现。早在2018年11 月23 日,商务部联合药监局、卫健委和医保局就发布了《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市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到2025年,存全固范闱肉统一的雰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按照经营条件和合规状况,将零售药店划分为一类药店、二类药店和三类药店,其中三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不包括禁止类药品)、中药饮片。

  而在国家提出指导意见后,各地区也开始纷纷开始响应。如6月4日,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表示医保部门将强化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售医保药品行为的稽核检查力度,通过不定期稽核检查、异地交叉检查等方式,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管理,严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此外,还加大了相关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近期,四川省委编委又正式批准设置省药监局5个片区检查分局。据四川某业内人士介绍,片区检查分局的设置,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全省药品监管工作,构筑起更加严密的全省药品安全监管网。其主要负责管辖区域内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派出检查和监管,按并照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的要求对一般违法案件进行处罚、查办大案要案等工作。

  此外,今年多个地区都有零售药店被查、GSP证书被撤销和收回。比如,山东、河北、黑龙江、重庆,31家药店GSP证书被撤,10家被收回。

  照目前情况看来,国家及各个地区对于药店的监管还会更加严格且频繁,未来突击检查或将成为各大药店面临的常态,而举报药店违法行为进行奖励也将成为普遍情况。总结一句话就是:药店监管此时很严,未来更严。但国家对药店进行严格监管,也是为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业内企业尽管压力重重,也只能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负重前行。有业内人士表示,药店零售行业下一波洗牌机会或许已经到来,未来哪些企业能够生存下去,靠的应该是专业的服务能力,重构价值服务已成为当下药店必须要迈过的坎。

文章标题: 药店监管又加强!举报重大违法行为奖励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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