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年10月13日 15:19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91次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008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国办函〔202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5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5月30日 (本文有删减)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2.2 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2.3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4 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2 预防预警行动 3.3 预警支持系统 3.4 预警响应衔接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2 一级应急响应 4.3 二级应急响应 4.4 三级应急响应 4.5 四级应急响应 4.6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7 信息报送和处理 4.8 指挥和调度 4.9 抢险救灾 4.10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1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2 信息发布 4.13 应急终止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5.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3 技术保障 5.4 宣传 5.5 培训和演练 6 善后工作 6.1 救灾 6.2 防汛抗旱物资补充 6.3 水毁工程修复 6.4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 6.5 灾后重建 6.6 工作评价与灾害评估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定义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3 国际沟通与协作 7.4 奖励与责任追究 7.5 预案解释部门 7.6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和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灾害)、台风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堰塞湖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防汛抗旱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同级党委和政府、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下,组织指挥管辖范围内防汛抗旱工作,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和政府、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部署要求。 1.4.2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防汛抗旱工作坚持依法防抗、科学防控,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军民联防、平战结合,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保障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30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办函〔2022〕4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6日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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