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1)粤01执1026号
双斧药业(广州)有限公司、湖南英必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梁介福(广东)药业有限公司、梁介福药业(私人)有限公司与你们知识产权纠纷一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1)粤73民初526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们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立案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责令你们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履行如下义务: ● 向申请执行人梁介福(广东)药业有限公司、梁介福药业(私人)有限公司支付款项304620.00元(暂计),网易,其中湖南英必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20万元及利息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 交纳执行费4469元(暂计)。若通过本院账户付款,需在汇款单上注明案件当事人名称、案号。本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户 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 号:30200727035423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