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度招聘合同制精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生、精神科住培医师公告
一、招聘范围
1、内蒙古医科大学2021届精神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和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
2、2021届以社会人身份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的医师。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2021届精神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21人;
招聘2021届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按照实际面试成绩合格人数为准;
招聘2021届以社会人身份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的医师按照实际面试成绩合格人数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刻苦钻研、好学上进和团队协作的精神,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无犯罪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应聘人员学历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起点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组织形式
(一) 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官方网站()招聘专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官方网站信息。
(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同时进行。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新浪,应聘人员从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官方网站()下载《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招聘精神科医师报名表》(附件1)。
3、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8月2日8:30-12:00;
4、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察布路院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核。
5、每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和是否为全日制,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6、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资格审核携带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招聘精神科医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学历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
5、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规培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2张小二寸白底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上;
8、彩色打印“电子健康码”、“行程码”;
9、应聘人员须持本人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五、面试
1、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前须进行心理测查检测,面试时携带心理测查结果、签字盖章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电子健康码”、“行程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30分钟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