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首页> 制药资讯> 文章正文

山东省法学会中医药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中医药法律问题高峰学术论坛召开

时间: 2019年11月02日 09:49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75次

山东省法学会中医药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中医药法律问题高峰学术论坛召开

近日,山东省法学会中医药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中医药法律问题高峰学术论坛在济南召开。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谢桂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标准处处长张庆谦、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孙春玲、山东中医药大学副校长庄严参加2019年年会。

庄严代表学校对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和代表的到来表示欢迎,重申了新时期传承发展中医药的重大意义。指出要依据新时期要求,发挥山东省法学会中医药法学会职能。

谢桂山提出,新时期中医药法学研究重要意义,对研究会成立一年来的主要活动进行简要总结,提出要强化中医药“法制保障”、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建设学习型、协同型、智库型、国际型的中医药法学研究会提出了具体要求,提出要打造齐鲁中医药法制文化品牌。

张庆谦对中医药法学研究会设立的意义进行了重申,介绍了国家中医药发展的新动态、新要求,提出了贯彻落实“推动建立健全中医药法规”的目标,从“中医药服务能力、服务对象、治理能力、统筹国家内外发展大局”等各个角度提出了未来中医药发展的优势与方向。

孙春玲对2019年年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对山东省的中医药特色与发展成绩和现状进行了介绍,列举了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的一系列举措,提出当前中医药的发展迎来春天,山东省法学会中医药法学研究会对中医药法学研究起到良好促进作用,会议为中医药法治的交流提供了良好平台。

任伟补充发言,指出中医药不是“坐而论道”的,中医药法学研究会应当积极担当作为,发挥法治智库作用,应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部门协同促进山东省中医药法治建设。

张庆谦、吴崇其教授分别作了题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依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我国中医药法律制度的进程和中医药教学改革的思考”的主旨报告。

在中医药法律问题高峰学术论坛上,上海中医药大学张静副教授、山东政法学院张爱艳教授、济南大学齐晓霞副教授分别作了题为“民国中医讼案鉴定管窥”“互联网药品犯罪之分析”“疫苗损害救济法律制度研究”的学术报告。潍坊医学院孙淑慧、山东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赵西巨教授、李军海副教授、莫颖宁副教授等专家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来自全省60余名公检法、律师事务所、医疗机构代表和省内高等院校专家,以及山东中医药大学有关部门领导,管理学院全体教师参加大会和论坛。

文章标题: 山东省法学会中医药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中医药法律问题高峰学术论坛召开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news/55676.html
Top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