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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后仍打“擦边球”叮当快药购买处方药机制形同虚设

时间: 2019年10月07日 04:24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72次

被批后仍打“擦边球”叮当快药购买处方药机制形同虚设


  编者按:今年6月,人民网(603000,股吧)对叮当快药等20家网上药店和提供药品交易服务的第三方平台进行了调查,其中17家可购买处方药。根据报道来看,当时的叮当快药对外售卖处方药,但并没有设立处方审理流程。时隔三个月后,和讯科技发现,消费者在叮当快药购买处方药时,虽然要存在审理流程,但该流程却”形同虚设“。

在线问诊叮当快药”自欺欺人“的审核机制

  根据叮当快药的审核流程来看,消费者首先选择所要购买的处方药药品后,会跳转至医生在线问诊页面,医生会例行询问三个常规的问题,即“症状、患病时间”、“有无过敏史及是否在特殊时期”(如:备孕期、孕期、哺乳期、月经期等)。

被批后仍打“擦边球”叮当快药购买处方药机制形同虚设


  和讯科技通过体验发现,在叮当快药平台购买处方药“头孢克洛胶囊”,向平台医生描述“智齿发炎”后,医生会提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户需确保已在实体医院就诊并已有明确诊断,请您提供线下医院处方诊断或病例图片”。但即便不提交处方诊断,也可获得电子处方,并在平台购买相应药品。消费者自己提出购药需求,平台根据需求为其提供处方,此流程更像 “等因奉此”

  事实上,自2005年12月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陆续出台,其中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均不得在网上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处方药。

  2017年、2018年相继颁布的《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向个人消费者售药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

售卖处方药问题屡禁不止 叮当快药的阵痛与放纵

  实际上,自2019年以来,叮当快药乱售处方药一事已经多次被媒体报道。2019年5月,南方都市报测评了包括“叮当快药”在内的18家网络购药App,其中,叮当快药所售部分处方药没有标明“处方药”或“R x”字样。此外,叮当快药app上还有不合规兴奋剂类药物、肿瘤治疗药和抗生素类等处方药物在销售。

  同月,据《新民周刊》报道,其在叮当快药平台上搜索秋水仙碱无果后,平台智能的推荐了另一款治疗痛风的药物“苯溴马隆片”,下单后,记者收到了“是否特殊人群”“是否有过敏史”“是否了解清单中药品的功效”三个常规问题,提交答案后不久,平台显示执业药师审核成功,在没有出示任何处方的情况下成功下单。

  业内评论人士认为,叮当快药的盈利模式至今仍不成熟,线上的叮当快药平台和线下的叮当智慧药房是其主要的两大业务。线上,叮当快药的”快“让其占据了优势,但竞争同样是严峻的;线下,叮当智慧药房又会和传统药房之间产生“碰撞”,如果面临药品不全的问题,叮当快药的优势就会越来越小,所以叮当快药一直在合规边缘摸索与尝试,但无论怎样,叮当快药都要坚守 “安全底线”,严格遵守相关政策。

  2019年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本法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人民网在《人民网三评“网售处方药”之二:需求催生市场,逐利不能无良》中强调:医药行业,事关千千万万人的切身利益,在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出现漏洞。如何能在满足消费者需求基础上实现良性发展,需要企业切实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也离不开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引导。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听之任之。

  风口固然重要,但只管闭眼狂奔不是正确选择。“新政策”对整个行业和企业的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具有先导性。而网售处方药的审核机制的规范完善等,是叮当快药告别政策擦边球必须要跨越的鸿沟,在这个不能马虎的问题上,叮当快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责任编辑:罗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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