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小伙伴们注意啦
日前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联合发布
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这次天津真的要“限塑”啦!
天津“限塑”时间表来了!
到2020年底
全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
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
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5年底
全市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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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标
2020年,在全市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供应链模式。
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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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市生态环境局、天津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药监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市市场监管委、市药监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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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1.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全市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0年底,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全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全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委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
到2022年底,全市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快递塑料包装。
到2025年底,全市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市邮政管理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