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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注意!商场、超市、药店年底起不再提供这种塑料袋!

时间: 2020年10月08日 12:12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34次

天津人注意!商场、超市、药店年底起不再提供这种塑料袋!


  天津的小伙伴们注意啦

  日前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联合发布

  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这次天津真的要“限塑”啦!

天津人注意!商场、超市、药店年底起不再提供这种塑料袋!


  天津“限塑”时间表来了!

到2020年底

  全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

  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

  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5年底

  全市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天津人注意!商场、超市、药店年底起不再提供这种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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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目标

  2020年,在全市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供应链模式。

  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天津人注意!商场、超市、药店年底起不再提供这种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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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市生态环境局、天津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药监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市市场监管委、市药监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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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1.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全市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0年底,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全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全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委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

  到2022年底,全市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快递塑料包装。

  到2025年底,全市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市邮政管理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文章标题: 天津人注意!商场、超市、药店年底起不再提供这种塑料袋!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aofang/323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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