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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象大药房普通食品当“药”卖 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时间: 2019年08月28日 09:38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41次

  身处北京的人大概都会有这样一个印象:相较而言,连锁药店金象大药房销售的产品价格是贵了点,但是感觉质量还是有保障的。不过,金象这一良好口碑或许会因多名消费者的投诉而引发公众质疑。连日来,记者根据消费者的投诉深入调查后证实,金象大药房部分实体店及金象大药房网上药店不仅多次出现把普通食品当作保健食品、药品销售的情况,甚至还公开销售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掺药”普通食品。

  消费者

  普通食品当“药”卖

  一个有着“良好口碑”的连锁药房,个别分店店员一两次违规或许可以以“失误”为说辞,但要是多家分店店员接二连三出现违规销售的行为,这就难免让人怀疑是否存在故意甚至恶意违规销售的动机了。

  7月9日,消费者张先生投诉称,他和朋友在位于远大路1号的金象大药房购药时,店员极力推荐了名为“纳瑞仕番茄红素胶囊”的“保健品”。起初,他和朋友并没有动心,但听到店员说可以“抗氧化、美容养颜”时,遂决定购买一盒回去试用。买回后,张先生却发现这个番茄红素胶囊根本不是保健品,而是一种普通食品。因为产品标签上标的是食品卫生许可证“溧卫食字(2006)第0763号”。记者在张先生提供的发票上看到,在盖着“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公章的北京市商业企业专用发票上,商品名称一栏赫然填写着“保健品(纳瑞仕番茄红素胶囊)”。

  为了进一步核实,记者7月9日特地和张先生一起来到中关村南大街24号的魏公村金象大药房进行调查。在这家金象大药房门店,店员仍把南京纳瑞仕番茄红素胶囊当作保健品销售。与远大路的金象大药房门店略有区别的是,这次该店店员比较专业地在发票开出“保健食品(纳瑞仕番茄红素)胶囊”,而不是之前开具的“保健品(纳瑞仕番茄红素胶囊)”。

  为了验证是否是因为个别店员、个别产品因素而引起上述行为,10日,记者和张先生再次到远大路的金象大药房门店调查。这次更为离谱的事情发生了:一个店员竟把食品卫生许可证是溧卫食字(2006)第0763号的南京纳瑞仕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纳瑞仕参多宝当作“药”销售;另外一个店员则把食品卫生许可证是溧卫食字(2006)第0763号的南京纳瑞仕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纳瑞仕天然银杏宝胶囊当作“保健食品”销售。

  无独有偶,7月11日,消费者贾先生在八里庄的金象大药房购买纳瑞仕参多宝时,店员也在发票上开具了“保健品”字样。

  这样的情况并不仅仅只出现在金象大药房实体药店中,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金象大药房网上药店上。消费者胡先生在金象大药房网上药店订货,当时看到该网上显示有标示为“芜湖奥诺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奥诺康深海鱼油软胶囊1000mg×300粒”,其网页上写着适应症(证)是: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的预防治;预防老年痴呆;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等。然而,7月12日胡先生在家中收到货品时,发现该产品标示的卫生许可证号是(沪徐)食证字[2006]第110022号。让胡先生不解的是,这是一个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号,根本不是其销售明细单上标示的“保健品”。

  专家

  食品添加药物或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按常理,身为药店特别是知名药店的销售人员,对于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的区别,应当是了然于心的。金象大药房多家实体药店和网上药店销售人员对此却混淆不清,着实令人费解。不过,相关专业人士在看到产品后的反应,则从一定程度上解释了这个疑惑:这些普通食品原料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的中药。

  “银杏叶提取物、人参,这些都是中药,国家规定不能作为普通食品的原料。”7月10日,中国保健协会中医主任医师尹志超看到纳瑞仕天然银杏宝胶囊和参多宝后告诉记者。记者根据尹志超的提醒注意到,纳瑞仕天然银杏宝胶囊和参多宝虽然是普通食品的标签,但纳瑞仕天然银杏宝胶囊的标签上标示着:“本品以天然银杏叶提取物为主要原料”,参多宝标签上则显示主要原料之一为“人参”。

文章标题: 金象大药房普通食品当“药”卖 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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