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违规情况处理的
通报(第三期)
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关于对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开展日常检查的要求,市医疗保障局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日常稽查,望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引以为戒,进一步规范医保服务行为,自觉维护基金安全。
一、涉及限期整改,约谈的定点药店
保定复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环园路店、保定复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博陵街店、保定复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菜市场店、定州市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南关店、定州市原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公寓小区店、保定复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字街店、定州市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悦明园小区店、定州市原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悦明园小区店、定州市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明月北街店、定州市平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允正公寓店、定州市桐君堂大药房等药店不同程度存在药品批号不相符、违规物品摆放等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上11家定点药店作出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的处理。
二、涉及追回违规医保资金,立即整改的定点医疗机构
定州市明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州同仁医院、定州东城医院、定州仁和医院、定州安康中医医院、定州博爱医院、定州北祝医院、定州东朱谷精神病医院、定州齐堡医院、定州席家庄医院、定州市庄医院、定州东车寄医院、定州李村店医院、定州赵村医院、定州东杨村医院、定州息仲医院、定州市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州内堡医院、定州惠仁医院、定州市号头庄回族乡回民卫生院、定州市开元镇卫生院、定州市李亲顾中心卫生院、定州南王村医院、定州北王家庄医院、定州市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州明仁医院等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存在慢病违规报销、过度用药、门诊慢性病开具超常规处方等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上26家定点医疗机构作出追回违规医保资金,立即整改的处理。
特此通报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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