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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医药集采时间确定:11省市或将一票制,医药代理商退出历史

时间: 2019年11月19日 16:42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57次

文 | AI财经社健识局 王小楠

本文来源于AI财经社旗下医疗大健康品牌“健识局”,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11月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明确,2019年12月底前,各省份要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试点25种药品的采购和使用政策。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要品种范围。

同时,各地要积极采取单独或跨区域联盟等方式,按照带量采购,招采合一、质量优先、确保用量、保证回款等要求,对未纳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的药品开展带量、预算采购。

有分析人士指出,新一轮带量采购可能将在改革试点城市或部分省份率先执行。而《通知》也要求,2020年9月底前,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进行探索,其他省份也要积极探索。

更为关键的是,《通知》要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推进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其他省份也要积极探索。

业内普遍认为,从这份通知的部署来看,第二轮带量采购和一票制的改革或将在2020上半年落地试行。这无疑将给中国医药产业再一次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市场格局将被重塑。

借鉴福建三明医改模式,各地明年探索带量采购新规则

毫无疑问,扩大4+7带量采购的25个品种在2020年已是大概率事件。

此前曾有消息称,下一轮的带量采购将在2020年4月启动。尽管目前这仅仅是坊间传闻,时间尚不能确定,但据健识局了解,相关部门确实已在部署,采购工作早已在计划之中。

不过,从带量采购整体的推进节奏来看,业界还有一种声音,是将新一轮带量采购下放至各省自行探索。此次《通知》也要求,各地要积极采取单独或跨区域联盟等方式,对未纳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的药品展开带量、带预算采购。

值得注意的是, 国家卫健委在此次《通知》的解读中,明确这是对充分发挥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推动全国医改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健识局了解,三明联盟成员已覆盖全国15省的21市32县,各成员城市将根据机构改革推进进度,分批次上线三明联盟平台,以实现联盟的协同效应。截至目前,三明联盟平台已与福建省级采购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每年为上线联盟城市平均节约20%-40%的药品耗材采购成本。

另据《铜仁日报》7月12日消息称,自加入“三明联盟”药械联合限价采购平台以来,全市公立医院上半年药品采购品种价格与去年相比,总降幅达20%以上。

今年8月,三明市市委书记林兴禄向国家医保局介绍了三明市在医保信息化建设、三明联盟跨区域联盟等方面的情况。胡静林局长对三明医改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要深入总结三明改革经验并在全国推广,继续支持三明医保信息化建设,并鼓励三明联盟做大做强。

不过,国家卫健委也在解读文件中强调,各省份要结合实际制定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一个经验、深化医改的工作方案,不能简单照搬照抄,不搞“一刀切”。

业内普遍认为,倘若新一轮带量采购若下放至各省市自行探索,那三明联盟或将再一次成为医疗体制改革的排头兵。

鼓励11省实施一票制,第三方物流将取代医药代理商

在此次的通知中,还有一个关键的信息点是: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推进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其他省份也要积极探索。

这也就意味着,在国家层面鼓励在医疗改革地区执行一票制。

目前11个医改试点省是:江苏、安徽、福建、上海、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不可否认的是,如果在这么多省份均要执行“一票制”,直接影响医院、药品生产企业、医药商业公司的经营、结算模式都将发生重大改变。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两票制”已将当前药品流通格局发生重大调整,而执行“一票制”更是使得医药商业公司的功能大大降低,这一政策趋势将对各类医药生产、流通企业产生深远影响。

早在2016年,福建省三明市就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在采购基础输液的时候和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由生产企业直接开具相应药品销售发票给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按到货时间起算30日内结算款项,严格执行一票制。

据健识局了解,截至目前,通过在“三明联盟”药械联合限价采购平台采购,可享受联盟价格优势,药品采购全面实行“两票制”,部分实现“一票制”,进一步压缩了药品流通环节。

文章标题: 新一轮医药集采时间确定:11省市或将一票制,医药代理商退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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