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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人!药店买到过期药,4岁孩子吃了上吐下泻

时间: 2019年12月02日 10:08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78次

近日,市民张先生反映,前几天因为孩子生病了,就在楼下药房买了药,可孩子吃过以后上吐下泻,最后却发现这个药过期了。

张先生说,4月17日他四岁的孩子有点咳嗽,就在同兴街中段同康大药房买了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可孩子吃过药以后就开始上吐下泻一直咳嗽,还流眼泪,把全家人都吓坏了。

见此情况,张先生和爱人赶紧带着孩子来到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看了下孩子吃的药,发现药已经过期了,药品的保质期到2016年11月份截止,但这个药房到现在居然还在卖。

张先生为记者出示了购买小票以及药品,记者看到这款名为贵州百灵的小儿氨酚烷胺颗粒生产日期为2014年12月2日,有效期是2016年11月。

为此张先生找到南关药监所反映情况。张先生:“我到南关药监所,他们说去检查,直接去查封他的东西。到现在也没有给我结果,我也不知道处理的啥情况,药房这边还在继续经营,没有任何停业整顿。”

张先生还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通过南关药监所那边,同康药店的工作人员也曾与他取得联系。

张先生:“到现在为止就问了下孩子情况,我说现在最不愿意看见你了,如果孩子致死致残,对于一个家庭这是造成多大的伤害。”

针对这个情况,张先生表示药店和监管部门都存在责任。

张先生:“我觉得药品销售责任很大的,应该对他们进行抽查,自从我买了这个药,我认为监管部门存在很大失职。”

今天中午,记者和张先生一起来到同兴街上的这家同康大药房,记者看到药房仍然在销售贵州百灵牌的小儿氨酚烷胺颗粒,但是生产日期与张先生当时购买的不是一个批次。就此问题,记者联系了负责处理此事的文峰区食药监局南关药监所的工作人员。

文峰区食药监局 工作人员:“药是真的,但是过期了,投诉人要求按照一到十倍,不够十倍的按一千块钱处罚规定执行处罚。现在正在结合,让药店人过来协商,协商完事以后,再沟通结合。”

来源:直播安阳

生活中,因人们忽视药物保质期,或保存不当,引起的误服过期药现象比比皆是,危害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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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数量大!

据有关统计,我国约有七成家庭备有药箱,但很少有定期清理习惯,家庭药箱中约30%-40%药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全国一年过期药品超1.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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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隐患大!

药物失效,影响病情治疗进程如青霉素、头孢菌素等抗生素稳定性较差,超过保质期很容易减效或失效,过期后服用可能造成病情的延误;用于心绞痛急救的硝酸甘油,挥发性强,一旦过了有效期或因保存不当导致失效,不仅没有药效,还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

过期药成毒药如阿司匹林过期后,对人体的毒副作用显著增加,失效的阿司匹林对耳朵的毒性作用增强,导致听力下降;又如青霉素失效可能形成青霉素烯酸和青霉胺等一系列较青霉素更易引起过敏反应的分解产物,容易引发过敏和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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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家庭安全隐患一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可能成为整个家庭的过敏原。如青霉素,挥发后会给对青霉素过敏的家庭成员带来危害。

造成环境污染绝大多数西药都是化学制品,被随意丢弃,势必会对水源、土壤等带来污染以及长远的危害。药品有毒分解物溶解后,会污染土地和水源,破坏人和动植物的生物链。而环境中的有毒残留最终会通过人们的饮用水、肉菜、食物再进入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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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过期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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