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在自治区落地实施。有哪些变化?哪些药被新纳入了医保?将为参保患者带来哪些福音?1月27日,记者采访自治区医保局相关人员,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
67种谈判药平均降价超六成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药品74种,其中国家谈判药品67种,直接进入常规目录的有7种,调出了临床价值不高、可替代的11种药品。调整后的药品目录中,药品总数共2860种。
从药价降幅来看,此次新纳入的67种国家谈判药品中,西药64 种 、中 成 药 3 种 ,腾讯,平 均 降 幅61.71%。
“从常规的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到肿瘤、癌症等大病,甚至很多罕见病都能医保报销,药品结构更趋合理,反映了医保政策在注重保基本前提下,进一步满足更多参保人员合理的多元化用药需求。”自治区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工作人员邢晓亮说。
18种抗癌药开出“平民价”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了18种抗癌药,覆盖了肺癌、肝癌、胃癌、乳腺癌、淋巴瘤、骨髓瘤、前列腺癌和神经内分泌肿瘤等领域,平均降幅64.88%。
邢晓亮说,曾经的“天价”抗癌药,一度让患者负担不起,如今纳入医保报销后,抗癌药也能被广大患者所承受。
比如,肝癌治疗药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原来每月治疗费用近25000元,现在每月治疗费用为7776元,医保报销后,个人每个月只需要支付1500元左右。
“双通道”提高用药可及性
为提高参保人员用药可及性、便利性,自治区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与定点医疗机构一起,形成谈判药品报销“双通道”。
自治区医保局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马芳说,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39种药品被新纳入自治区医保“双通道”管理,目前“双通道”保障药品达到157种,自治区可提供相应药品供应保障服务的门诊特殊药定点药店有109家。
自治区将严格支付管理,加强特药“双通道”药店管理,切实提升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水平,完善谈判药品落地监测机制,做好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