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年12月17日 15:42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6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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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155419-202212-641470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6-22 15:00
名 称: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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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22 15:00 浏览次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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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镇代表团:
您们在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严格药店准入审批、防范无序竞争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药店准入审批方面
药店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行政许可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登记审批,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①从事生产销售假劣药品;②生产假劣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和生产设备;③曾经提供过虚假证明材料、文件资料、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④曾经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等。⑤法律法规其他禁止从业的情形。(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①县主城区(县政府所在地)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乡镇集镇的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行政村或自然村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②具有完备的药品供应渠道、药品售出后能得到及时补充的,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可不设仓库,但其药品应全部上架或摆放于储物货柜中;需冷藏保存的应放于冰箱冷藏室中;③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应配置存放的专柜以及相应的管理设施、设备等;④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有保证所经营药品安全的措施;);(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相关规定,寻甸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工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依法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新浪,作为依法行政部门,不能制定、设置与营商环境发展政策相违背的条件和门槛,除负面清单、前置许可之外的门槛、条件一律不得设置,药店主体数量的多少,应当由市场自主调节优胜劣汰,无法以区域面积、人口、相隔距离等方面作为审批条件。
二、防范无序竞争方面
近几年我县药店增长速度较快,市场竞争较激烈,无论是药品零售行业还是普通人民群众都有不同程度的反应。在药店的准入标准中有一个人员资质的硬性指标,配备执业药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一名以上。从2021年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结果来看,检查组发现了执业药师“挂证”情况,说明在药店准入阶段需严格核实执业药师是否“挂证”。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部门联动、信息互通等方式,药店准入阶段核查执业药师“挂证”情况,严把市场准入关。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陈晓佳,0871-62662495,18088309298)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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