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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加剧,人大代表建议推动这项养老保险建设,缓解储备压力

时间: 2021年03月06日 20:56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63次

老龄化加剧,人大代表建议推动这项养老保险建设,缓解储备压力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越来越高,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问题日渐凸现。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指出,百度,发展和完善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缓解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为主要支撑的国民养老储备体系的压力,变得尤为迫切。

  去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周燕芳指出,当前我国第三支柱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在替代率、资产规模等方面远低于大多数成熟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对养老金第三支柱产品定义不明确、养老金融专业投资能力不足、缺乏居民个人养老专属账户体系、第三支柱政策不方便个人参与等。对此她建议,要从制度层面、政策层面、产品和服务层面入手,加大对商业养老保险的推动,更好地服务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建设。

养老金体系商业化改革迫在眉睫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显著,现行的养老保险体系三大“支柱”的发展却极不均衡: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一枝独大”,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迟滞,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金占比微乎其微。“中国养老金体系的商业化改革迫在眉睫,第二和第三支柱亟待快速均衡发展。”周燕芳说。

  由于第三支柱可自愿参与、由市场主体运营、账户资金归个人,具有激励性强、透明度高、灵活性好等优点,此外由于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未来将涌现更多的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者,而第一支柱的替代率和第二支柱的覆盖范围均有限,第三支柱成为最优选择。

  近年来,尽管国家政策不断强化发展第三支柱的重要性,但第三支柱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规模较小,存在产品结构单一、同质化严重、价格比较高等不足。

  周燕芳指出,目前对“合格”的养老金第三支柱产品定义不明确。保险、银行、基金都推出了一些名称包含“养老”的金融产品,但缺乏统一明确的定义。当前市场上的众多养老理财产品在销售对象、存续周期、附加服务、产品收益等方面与其他投资理财产品缺乏本质上的区别。

  她认为,由于我国由于缺少享有税延政策支持的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融产品普遍期限偏短、风险等级较低、收益偏低,能够长期持有产品、真正用于养老的并不多,限制了投资期限和投资的风险承受能力。只有真正建立养老个人账户,鼓励居民养老的“长钱”进入个人养老金融产品市场,才能更好地让养老金融产品提高风险承担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发挥资本市场为养老金保值增值的效力。

  在周燕芳看来,税收优惠政策激励目前也有所不足,现行第三支柱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领取阶段的税优政策呈现明显的负激励效应。对高收入者也没有足够的吸引力。同时也不方便个人参与。流程繁琐、金融机构和代理人销售动力不足。税延限额计算本身也较复杂。

老龄化加剧,人大代表建议推动这项养老保险建设,缓解储备压力


发挥长期性、安全性、收益性特点

  周燕芳介绍,第三支柱产品体系涵盖保险、银行、资管等多类型的产品。对于中国而言,以商业养老保险为主,资管类产品为辅,更符合我国当前需求。她认为,保险业在精算技术及长寿风险管理方面具备专业优势,保险资金与养老金都具有规模大、周期长、追求长期稳定收益的特征,以商业养老保险类产品作为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初期产品主体,有利于充分发挥其长期性、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特点,提升第三支柱的保障水平,

  因此她建议,要推进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首先应探索建立实名认证且唯一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实现资金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在“三支柱”之间的转移接续,建立养老金账户“一账通”的衔接机制。

  同时,要明确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定位,鼓励产品服务创新,加大对第三支柱产品的政策支持力度。商业养老保险相比其他金融机构的养老金产品,灵活性方面竞争性较弱,对个人养老理念认知要求较高,亟需税收优惠等各方面政策支持,同时在政策性产品监管、销售监管方面应给予政策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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