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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贫困人口大病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惠及13.8万人

时间: 2019年10月24日 09:30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94次

  据了解,自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医保局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积极践行使命担当,于9月30日,牵头各相关单位在全市推出了“贫困人口大病保障水平提升行动”。该举措也被列入我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扶贫、民生领域集中整治项目。

  “此项工作原定于今年12月底完成,但为了更早地惠及全市贫困人员,我们提早谋划和研究了大病保险向贫困人员倾斜的政策要求,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商议实施方案并形成共识,提前了3个月,在省内较早落实大病保险向困难人员倾斜政策。”市医保局副局长周建雄说。

  根据此次行动中市医保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本次政策调整主要围绕提高困难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和提升困难人员的服务可及度两个方面,主要包括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由2万元降到1万元;提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5个百分点,由60%提高到65%;取消建档立卡人员的大病保险支付封顶线。同时,通过统筹医保经办资源和优化医保结算系统,我市还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一窗受理、一站结算、一次办结,不再需要困难人员跑腿填单。

  据了解,此次政策倾斜受益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该政策执行后,全市约有13.8万名困难人员为潜在受益对象。

  据市医保结算系统统计,9月30日到10月21日,全市困难人员享受大病保险待遇3752人次,大病保险待遇支付达到127.6万元,“贫困人口大病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有效减轻了贫困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来源:丽水日报 记者 麻萌楠 通讯员 何卿)

文章标题: 我市“贫困人口大病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惠及13.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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