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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吉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第二批)评估合格名单的公示

时间: 2022年01月20日 08:33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8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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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吉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第二批)评估合格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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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字〔2021〕3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40号)和国家医保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精神,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评估专家对申报2021年吉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第二批)的1家医疗机构和8家零售药店进行了综合评估。按照评估标准,综合评估得分85分及以上(门诊医疗机构达到80分及以上)的医药机构为合格,经评估,共有8家医药机构达到要求。经研究同意,现将具体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医药机构评估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电话,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796-8228258
医药机构名单(共8家)
万安县
万安县城区卫生服务中心
泰和县
泰和县诚康大药房
泰和福仁药房
江西洪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泰和文田店
青原区
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吉安市青原分店
井冈山
井冈山卓顺大药房
新干县
吉安市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龙钰龙华府分店
安福县
曾记大药房
吉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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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 余桂华/律师、高级合伙人
来 源 | 吉安医保
编 辑 | 金 婉
监 制 | 王梓沣
核 发 | 刘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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