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年12月10日 09:38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80次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按照我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2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参评人员范围为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非公有制单位)。当年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岗位要求
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含县级公立医院),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申报人单位须填写《陕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岗位设置统计表》。申报职称要求人岗一致,借调人员借调超过6个月的,不得申报评聘职称。
(三)职业资格(准入条件)要求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申报评审专业须与执业注册范围一致。
(四)学历、资历条件
1.晋升正高级职称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并聘任现职满5年。
2.晋升副高级职称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中级职称资格,并聘任现职满2年;在职期间取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职称资格,并聘任现职满4年。
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中级职称资格,并聘任现职满4年;在职期间取得硕士学位,具有中级职称资格,并聘任现职满5年。
以下③-⑥条,须具有中级职称资格,并聘任现职满5年。
③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毕业。
④在职期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⑤全日制统招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
⑥在职期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以上学历(学位)均要求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五)业绩条件
为充分体现工作业绩在人才评价中的导向作用,申报人员应在本岗位工作业绩突出,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能够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研工作,能够指导、培养下一级技术人员开展工作。申报人员需提供能够反映出其任现职期间诊治疑难杂症、解决疑难问题和日常工作能力水平的病例、专题报告及课题资料。
(六)科研成果条件
参评人员须符合科研成果条件,科研成果均要求在任现职期内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评科研成果条件
单位类别 正高级资格 省级三级甲等医院、省级公共卫生机构 参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2项: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为前5名完成人; 2.具有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均为第一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或SCI-E收录; 4.作为第一完成人,制订完成本专业的行业部颁标准; 5.作为第一完成人,具有至少1项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并通过同行专家(评委)的认可; 6.有4篇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全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认可的期刊上的具有学术意义的本专业论著性论文。 省级三级乙等医院、市级三级医院、市级公共卫生机构 参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2项: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为前3名完成人; 2.具有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为前2名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或SCI-E收录; 4.作为第一完成人,制订完成本专业的行业部颁标准; 5.作为第一完成人,具有至少1项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并通过同行专家(评委)的认可; 6.有3篇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全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认可的期刊上的具有学术意义的本专业论著性论文。 其它医疗卫生单位 参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现场评审时加试病案分析等临床实践考核内容。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为前3名完成人; 2.具有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为前2名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或SCI-E收录; 4.作为第一完成人,制订完成本专业的行业部颁标准; 5.作为第一完成人,具有至少1项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并通过同行专家(评委)的认可; 6.有3篇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全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认可的期刊上的具有学术意义的本专业论著性论文。 单位类别 副高级资格 省级三级甲等医院、省级公共卫生机构 参评人员须符合下列第6项条件,或1-5项中任意2项: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为前3名完成人; 2.具有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为前2名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或SCI-E收录; 4.作为第一完成人,制订完成本专业的行业部颁标准; 5.作为第一完成人,具有至少1项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并通过同行专家(评委)的认可; 6.有4篇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全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认可的期刊上的具有学术意义的本专业论著性论文。 省级三级乙等医院、市级三级医院、市级公共卫生机构 参评人员须符合下列第6项,或1-5项中任意2项: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为前5名完成人; 2.具有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为前2名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或SCI-E收录; 4.作为第一完成人,制订完成本专业的行业部颁标准; 5.作为第一完成人,具有至少1项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并通过同行专家(评委)的认可; 6.有3篇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全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认可的期刊上的具有学术意义的本专业论著性论文。 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参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为前5名完成人; 2.具有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为前3名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或SCI-E收录; 4.作为第一完成人,制订完成本专业的行业部颁标准; 5.作为第一完成人,具有至少1项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并通过同行专家(评委)的认可; 6.有2篇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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