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年11月09日 07:32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38次
渭南市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啦!今年集中缴费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个人缴费标准350元。网上已开通了缴费、查询等各种渠道,请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渠道按时缴费!!!
一、参保缴费对象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包括:
具有我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在校学生、在我市取得居住证(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我市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以及在我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二、参保缴费标准
2022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统一为96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1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一)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二)低保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资助,享受资助后个人承担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行缴纳。
(三)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由省、市财政分别按每人每年45元标准资助,县级财政资助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享受资助后个人承担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行缴纳。
(四)财政对农村原计划生育家庭(户)参保个人缴费继续按原政策进行补助。
(五)部分特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参加居民医保,参保年度应届外省毕业回陕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参保年度职工医保断保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失联人员、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享受参保资助的各类人员、相关部门新认定的下一年度可享受参保资助的人员等,均按照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50元缴纳医疗保险费。
享受多重身份参保资助的参保人员,按其中对应最高资助标准的一种身份享受参保资助,不得重复享受参保资助。
三、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
(一)一般人员参保缴费政策
一般参保人员须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超过集中缴费期未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二)部分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政策
(三)1.职工医保断保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期间发生中断参保后需参加当年居民医保的人员,应中止原参保关系后及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从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算起至当年12月31日或再次变更日。
(四)2.新生儿
(1)2023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当年12月31日。
(2)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需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需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不能享受对应年度的医保待遇。
(3)新生儿出生后死亡的,且监护人在其出生之日起90天内为其参保缴费的,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3.大学生
(1)当年已入学大学生及新入学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以学校(校区)为单位,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年度居民医保,自学生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2)参保年度内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在我市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到当年12月31日。毕业后参加职工医保或迁入外省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4.其他
(1)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需参保且政策允许参保的特殊人员,按全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算起。
(2)个人缴费享受分类资助的参保人员,应在集中缴费期参保,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人员,不享受个人缴费分类资助政策,可按全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后,享受原身份认定的医保待遇,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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