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年10月14日 12:36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14次
此后,一直到春节后,记者10余次往返于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试图找到“骨髓事件”中的患者。直至今年2月18日,记者终于得到“骨髓事件”中的患者林虹(化名)的联系方式。
患者倾述骨髓事件经过
2月20日,记者来到林虹家。林虹讲述了“骨髓事件”的整个经过——
2004年年初,林虹在沈阳市沈河区发生车祸,随后被120送到了附近一大型医院。该院医生给予的治疗方案是截肢!林虹慕名来到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手外科。
林虹说,至2004年底,林虹先后进行了数十次手术,其中全麻手术7次,“但治疗到最后,八院却说治不好了……”通过在全国范围内遍访名医,北京一著名专科医院的医生李某为林虹制定了具体的手术方案:从左胯部取下一块髂骨,然后将其移植到坏死的左小腿距骨上。
2005年2月25日,李医生由北京来到八院,26日为林虹实施了手术,术后当日返京。“手术进行得很顺利!”这是李医生临走前留下的话。
手术之后一个月,有关“骨髓被盗”的说法陆续传到了林虹的耳朵里。于是,她禁不住致电北京的李医生进行了询问。“李医生非常惊讶,表示根本不知道此事!”林虹说,之后她把怀疑的焦点转向了手术时在场的主管医生田某,得到的仍旧是否定回答。林虹的猜忌并没有中断,她让家属暗中进行调查,并请专家为自己检测,“但始终找不出相应的证据”。
20毫升骨髓被医生偷走
猜忌就这样一直持续着,直到2005年7月17日。
据林虹的丈夫讲,这一天中午,他突然接到医院手外科研究所所长蔡林方的电话。次日早晨,林虹丈夫来到蔡林方的办公室,蔡所长说:“手术时没经你同意,在给你妻子麻醉后,从她身上抽取了一定量的骨髓,今天我补充一下这事儿,你回去后可以让妻子多喝些补药,你放心,抽点儿骨髓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的……”林虹丈夫告诉记者,蔡所长当时称,手术是由手外2科原副主任医师刘伟具体实施的。一共抽了20毫升,都用于搞科研了。
林虹丈夫随后从蔡林方办公室出来,径直找到了刘伟,刘伟承认抽了他妻子的骨髓,百度,而且是在老蔡指派下干的。
按照林虹从蔡林方那里得到的说法,刘伟抽取骨髓的部位确实是左侧髂骨,时间是在手术前全身麻醉后,此时田医生与李医生正在手术室外进行手术准备。
“但手术室当时还有其他医生,比如麻醉师、护士等,因此刘伟的行为就传了出去,只不过大家都不敢对外声张……”林虹说。
但随着此事在医院内部越传越广,蔡林方意识到了此事非同小可,才主动找到林虹,“他表示愿意给予我物质补偿,但条件是别对外声张……”
林虹当时拒绝了蔡林方的要求,“我表示一定要讨个说法……”
医院欲赔偿3万元了事
2005年7月26日,林虹与丈夫找到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的另一名院长,向其陈述此事,对方答复“会尽快给个说法”。8月2日,这名院长把林虹引见到院医务室,林虹随即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以书面形式说明骨髓的用处;以书面形式进行道歉;处理相关责任人,赔偿50万元。
8月3日,蔡林方和医务室工作人员来到林虹家进行当面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3万元了结,林虹没有接受。
8月5日,当林虹再次与医院联系时,医院突然变脸,表示赔偿款只能这么多,其他要求无法满足。
林虹于是决定,不惜代价先拿到证据再说。
8月6日至8月29日,林虹又数度与医院进行接触,在一再退让的情况下,接受了院方“赔偿×万元一次性了结”的要求。
8月30日,林虹去医院取回了赔偿款,以及一份医院拟订的协议书。
双方签下“赔偿协议书”
她至今还保留着院方的赔偿款以及当时装钱的信封,“这些都是证据,我是不敢乱动的!”记者看到,信封一共有4个,其中两个有“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 市手外科研究所”字样。
记者同时看到了一份电脑打印出来的“协议书”——
2005年2月26日甲方(蔡林方)在为乙方(林虹)做“取髂骨植骨术”时未告知乙方在其髂骨处抽取骨髓20毫升用于科研。为此,双方经协商依据法律规定达成协议如下:
一、现乙方的身体未因抽取骨髓而发生任何不良后果。即此行为未对乙方造成人身伤害,植骨手术的预后与此行为无关。
二、甲方因抽取骨髓行为补偿乙方×万元(人民币)一次性了结,此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收到补偿款后,自愿放弃其他民事权利,不再以任何形式追究甲方的责任。乙方遵守诚信原则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四、双方一致认为,上述条款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重大误解及显失公平之处,是双方共同意愿真实表达且属平等自愿行为,不得反悔。
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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