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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总医院中医院康复理疗设备及慢病一体化管理(血压计、血糖仪等)设备

时间: 2021年08月26日 11:32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73次

泰宁县总医院中医院康复理疗设备及慢病一体化管理(血压计、血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宁县总医院委托,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350429]SMGX[GK]2021021泰宁县总医院中医院康复理疗设备及慢病一体化管理(血压计、血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泰宁县总医院中医院康复理疗设备及慢病一体化管理(血压计、血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1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29]SMGX[GK]2021021
项目名称:泰宁县总医院中医院康复理疗设备及慢病一体化管理(血压计、血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7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520000元
投标保证金:104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032021-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冲击波治疗仪、四诊仪等医疗设备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520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约定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元
投标保证金:9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A032024-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数字化血压计、血糖仪等医疗设备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450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约定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描述: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须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投标方代表还应随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2)明细:资格要求 描述:(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 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 供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包2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描述: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须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投标方代表还应随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2)明细:资格要求 描述:(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 产的,腾讯,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 供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1〕46号),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文章标题: 泰宁县总医院中医院康复理疗设备及慢病一体化管理(血压计、血糖仪等)设备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baojian/512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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