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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长假期间返乡发生医疗费个人垫付回苏报销

时间: 2019年09月30日 11:06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67次

苏报讯(苏报融媒记者 周函)“十一”国庆长假将至,外出旅游、走亲访友的市民增多,苏州市医疗保障局昨天发布温馨提示,长假期间返乡的学生以及参保人员,如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由个人先行垫付,待回苏后凭社保卡等办理零星报销。

据介绍,返乡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回苏后可携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病历记录、费用明细清单和结算单据等材料,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

同时,参保人员返乡或出游期间因突发急、危、重病,就近在外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和急救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回苏后可携本人社会保障卡、病历记录、费用明细清单和结算单据等材料,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

值得一提的是,参保人员如需返乡或出游时间较长的(超过2个月),可携本人社会保障卡,提前至统筹地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居外医疗或异地就医手续。

市医疗保障局还提醒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节假日期间请及时关注本人参保缴费情况,代扣代缴银行将于每月25日扣除本月应缴医保费,请保证关联银行卡余额充足,以免出现忘缴、漏缴等情况,影响次月医保使用。

文章标题: 参保人员长假期间返乡发生医疗费个人垫付回苏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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