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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医保局:因灾伤病参保人员在非定点产生的医疗费用也报销

时间: 2019年08月16日 15:19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85次

12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济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确保济南市防汛救灾期间群众和防汛救灾人员伤病得到及时救治,及时落实医保待遇,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在防汛救灾期间开通医保服务绿色通道。其中,对因灾伤病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视同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支付范围。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接收救治因自然灾害遭受意外伤害的参保患者,对因灾不能提供社保卡、身份证的伤患人员,一律实行救人为先、急事特办、后补材料;对因医疗条件等原因需要转济南外治疗的,简化手续,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医保服务。

受灾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向相关定点医疗机构预拨一个月的医保基金,用于受灾人员的伤病救治。

对因灾丢失损毁医疗费单据等相关资料的群众,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办理结算、按丢失发票报销流程规定报销。

各区县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要把落实受灾群众和防汛救灾人员在防汛救灾期间的医保服务作为第一位的任务,确保医保待遇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韩晓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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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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