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我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省纪委《关于深化省管高校纪检体制改革的意见》(赣纪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需尽快完善我校纪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到校纪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对象、名额及岗位
面向在编在岗的教师或行政干部,计划遴选2名专职纪检干部,综合岗位1名,监督检查岗位1名。
三、岗位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优良,综合素质高,积极上进,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2.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及沟通协调能力;
3.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4年10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3.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4.其他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不符遴选资格条件的。
五、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由校纪委、校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1.发布信息(2019年10月15日至18日)。在学校官方网站发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信息。
2.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综合楼913室填写报名表格。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3日。
3.资格审查。校纪委、校组织人事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遴选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的,依照相关规定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4.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在计算机上撰写一篇文章(测试文字理论功底)。笔试分数为100分,由校纪委、组织人事部随机抽取校内5名相关专家打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排名前2名人员。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9:00-11.30。
5.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经校纪委委员会研究并报校党委批准同意后,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6.转任手续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转任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西医专纪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马麟 联系电话:0793-7850623 15870961920
监督电话:0793-7089108
中共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0月15日
原标题:?江西医专纪委在全校公开遴选干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