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首页> 网上药房> 文章正文

好药师两家药店“挂证”专项检查被通告“不合格” 回应称“都已停业,一家

时间: 2019年09月28日 04:41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84次

  中国网财经9月27日讯(记者 张润琪)日前,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于2019年8月期间对区域内97家次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了行政检查,其中合格药品零售企业87家次;不合格3家次,包括好药师两家药店上海好药师宇瑞药店、上海好药师康好药店。

  通告显示,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9年8月6日,对上海好药师宇瑞药店(许可证编号:沪CA0190196)、上海好药师康好药店(许可证编号:沪CA0190156)实施了行政检查,检查类别为“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挂证专项),特药检查”,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好药师,好药师上海分公司负责质量的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涉事的两家公司在此次公示不合格前都已经停业了。其中,上海好药师康好药店在4、5月份停业,并且早已经解除加盟合同,目前该药店还没有办理注销手续,但和好药师已经没有关系了。上海好药师宇瑞药店已经办理停业了,是在停业期间被检查为不合格。”不过,天眼查显示,上海好药师宇瑞药店、上海好药师康好药店为“存续”状态,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

  资料显示,2019年央视“3•15”曝光了部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的问题。随后,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19〕22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整治工作分自查整改阶段和监督检查阶段。

  上述整治工作通知提到,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级局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其中包括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同时,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

  此外,国家药监局综合司表示,各省级局要督促行政区域内各级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属地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等行为。对于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应通报当地医保管理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形成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对外公示。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积极探索多部门联合惩戒、共同打击的长效机制。

文章标题: 好药师两家药店“挂证”专项检查被通告“不合格” 回应称“都已停业,一家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aofang/20540.html
Top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