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药品经营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
2019-03-27 17:03:22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7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通告称,佛山市顺德区友健药业有限公司等1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该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
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该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主要不符合
GSP的事实
责令整改日期
1
佛山市顺德区友健药业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粤DB7570211
证书编号:C-GD-17-SD-0042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顺峰居委会金沙大道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停车场内侧的建筑物
2019年3月13日,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中发现:
1.企业部分人员未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教育。
2.企业的培训工作未做好记录。
3.企业未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4.企业未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计量器具、温湿度检测设备等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
2019年3月 25日
(责任编辑: 八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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