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12日讯 今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2019年(09号)”。
通告显示,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截至2019年9月30日,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清城区放心大药房田心店等6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此次注销均为企业主动申请。
(责任编辑:牛荷)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网财经”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
2.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