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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首张药店行业综合许可证在厦门发出

时间: 2021年03月02日 10:28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62次

全省首张药店行业综合许可证在厦发出

厦门昨起实施“一业一证”改革,首批试点超市、药店和母婴用品店三行业

海西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 曾文婷)办证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所需材料从原有的79份压减至19份……昨起,厦门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一业一证”改革,特定行业涉及的多张许可证可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

昨日上午,厦门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学萍领到了全省首张药店行业综合许可证。她表示,过去开一家药店要办4张许可证,跑4个窗口,填写4套材料。如今,只要跑一趟窗口,填写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一张融合四证功能的行业综合许可证。

记者了解到,2021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的要求。据此,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制订出台工作方案,在全省率先实施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证”改革,明确自今年3月1日起,在试点行业以企业自愿申请为原则。

厦门首批试点领域为超市、药店和母婴用品店3个行业。也就是说,以后申请人在办理超市、药店、母婴用品店经营所涉及的市场监管领域多项审批服务事项时,仅需向经营场所所在的区市场监管局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审批部门可通过联动审批,统一出具受理结果。

这也是继“证照分离”改革之后,厦门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审批服务从“以政府部门供给为中心”向“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转变的首创性举措。

延伸阅读

“一证准营”

企业开办成本再降低

“一业一证”改革能为企业带来什么好处呢?监管部门介绍,改革后能大幅提升企业的办证速度,降低办证成本。

改革前,开办药店需申请办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食品经营许可证》4张许可证,改革后仅需申办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超市、母婴用品店需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改革后仅需办理《行业综合许可证》。

同时,办证的时限和所需材料均大幅缩减。药店行业许可审批办理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由改革前的79份压减至19份。

值得一提的是,《行业综合许可证》上除了有经营者名称、行业类别、经营场所等信息外,还有一个二维码。扫一扫二维码,可查看集成具体许可(备案)内容。

监管部门表示,以后企业只要在经营场所公示《行业综合许可证》,即为符合亮证经营的规定。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可通过手机扫码查询,实现“一业一证”在区域内、行业内的互认和应用。

(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 曾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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