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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协发布2021年消费维权10件典型案例和消费警示

时间: 2021年03月16日 12:26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44次

  今天,我们迎来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旨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记者日前从市消协了解到,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中消协和全国消协组织计划着力开展宣传,促进形成社会共识;重点围绕预付式消费、个人信息保护、网络直播营销、汽车消费维权、农村消费维权、制止餐饮浪费等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法律理论研究,积极参与立法立规和标准制定;着力编写《消费教育大纲》,探索建立网上消费教育基地,提高消费教育的系统性、易达性和有效性。针对民生关切的热点产品和新型产品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加强对比较试验结果的科学解读和有效传播;重点关注共享式消费、在线教育培训、长租公寓、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模式,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不良营商手法、显失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的监督力度,推进消费领域规则建设和完善;落实投诉便利化、规范化措施,提升基层消协组织投诉受理和处理能力,推进线上线下投诉渠道建设,完善消费投诉和解机制,加快建立消费投诉预警机制、投诉信息公示机制、消费信用约束机制,加大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适用力度,推进集体诉讼实践;以消费集中时段为重点,建立健全消费维权舆情监测分析机制。

  市消协梳理并发布2021年乌海消费维权十件典型案例和消费警示,针对消费舆情热点,回应社会关切,表达消协观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扣主题主线,积极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和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开展消费教育进市场、进农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五进”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消费维权的舆论宣传,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切实提高消费者自觉维权意识和能力。

  2021年消费维权十件典型案例

  疫情影响婚宴合同难履行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市民赵先生与海勃湾区某酒店签订《宴会服务合同》,并支付7.1万元定金,定于2021年2月举办婚宴。2021年1月25日,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婚宴因疫情无法如期举行,赵先生要求解除婚宴合同并退还定金,但酒店迟迟不予解决。经市消协调解,双方同意重新签订婚宴合同,择期举办婚宴,酒店向赵先生退还了超出合同标的额20%之外的定金5.9万元。

  【消协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赵先生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酒店收取的定金明显超出合同标的额的20%,要求其规范定金收取行为,退还多收取部分。

  摄影、摄像,底片归谁?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白女士为孩子在某摄影店拍摄了一组照片,向商家索要底片遭拒。商家表示合同中已写明不向消费者提供照片底片,双方协商未果。市消协调解后,摄影店向消费者归还了底片。

  【消协点评】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摄像、摄影、冲印业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磁带、光盘、照片、底片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另外收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摄影店虽然在合同条款中写明了照片底片归属摄影店所有,但是该条款违反了法律法规,应视为无效条款,所以摄影店应当将底片交还给消费者。

  孩子玩“手游”产生大额消费该由谁买单?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至3月之间,菀女士的孩子(9岁)在上网课期间使用家长的手机玩儿网络游戏,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向游戏方充值36次,共计4772元。事后,菀女士多次尝试联系游戏公司客服,电话无人接听。市消协调解后,该游戏平台退还了消费者游戏充值费用。

  【消协点评】 市消费者协会选择几款热门手机网络游戏尝试登录发现,多数网络游戏可使用手机商城、微信、QQ等账户直接登录,无需注册和身份认证,致使未成年人使用父母手机即可轻易登录、充值,产生消费。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如何证明是未成年人操作是维权难点。

文章标题: 市消协发布2021年消费维权10件典型案例和消费警示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aofang/4220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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