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药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时间:2021年06月28日 20:11:32 中财网
原标题:益丰药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
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信证券
”
)作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益丰药房
”
、
“
公司
”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
(
2021
年修订)
》等规定,
对
益丰
药房
使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
暂
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
审
慎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
2021
〕
593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58,100.9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共计募集资金
158,100.9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340.70
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156,760.20
万元,上述款项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
资金账户。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
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
费用合计人民币
393.7
万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
98.17
万元,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6,464.6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1
〕
2
-
2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到位
后实际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江苏益丰医药产品分拣加工一期项目
21,519.91
16,000.00
2
上海益丰医药产品智能分拣中心项目
20,000.00
13,000.00
3
江西益丰医药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
9,513.40
8,000.00
4
新建连锁药店项目
125,860.60
68,085.00
5
老店升级改造项目
10,015.90
10,015.90
6
数字化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4,000.00
4,000.00
7
补充流动资金
39,000.00
39,000.00
合计
229,909.81
158,100.90
三、本次使用
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
新浪,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
发展需要,缓解公司业务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
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足额归还。
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
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
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
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
、
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
四
届董事会第
四
次
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4
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
的
意见。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
材
料。
经核查,中信证券
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
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
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1
年修订)
》
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
可转换公
司债券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可转换公司债券
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之
签署
页)
保荐代表人:
丁
元
赵陆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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