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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约谈会

时间: 2019年11月03日 07:24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81次

内蒙古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约谈会

会议现场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按照国家、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要求,结合包头市市场监管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部署,为彻底解决全市执业药师“挂证”问题,在前期排查及整改的基础上,10月30日下午,内蒙古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涉及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零售药店约谈会,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及全市165家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零售药店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内蒙古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约谈会

全市165家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零售药店负责人参会

会议通报了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情况,对“挂证”处理的依据和变更的程序、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要求限期完成变更事项。同时,对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进行了宣贯,药品零售企业代表签订了《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不兼职、不挂证承诺书》。

会议要求,一是零售药店严格按照规定配备能够保证在职在岗的执业药师,履行药学技术人员职责,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二是不能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的零售药店要采取暂停营业或核减经营范围、自行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加盟连锁等方式予以解决。

会议强调,包头市市场监管局近期将对被约谈的零售药店开展飞行检查,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仍存在“挂证”执业药师或未配备执业药师的,将按照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证书),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情节严重的,将按照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挂证”执业药师将申请依法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纳入药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黑名单”。(来源: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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