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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的通知

时间: 2021年06月30日 16:12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31次

第四十二条若被核查单位对核查结果有异议,可提出不同意见、作出解释和说明,对被核查单位提出的问题,核查组应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并应做好记录。记录经核查组全体成员和被核查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被核查单位公章。观察员参加的核查,百度,观察员也须签名。

文章标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的通知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aopin/4903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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