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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两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2021年8月26日)

时间: 2021年10月13日 18:38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26次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两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2021年8月26日)

2021-08-26 保护视力色: 【字体: 】

沪药监综发〔2021〕15号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全国“两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药监综法函〔2021〕497号),全面组织开展本市药品监管系统“两法”知识竞赛活动,激发全市药品监管人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研发机构、医疗机构和行业协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两法”的热情,营造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简称“两法”);

(二)部门规章。《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二、初赛规则

(一)参赛方式

参赛人员可通过手机客户端参与答题。答题前需在线注册,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或搜索“食事药闻”APP进入下载页面,点击下载安装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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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人员注册时需填写真实姓名、所在行政区域、人员类别、单位及手机号,网易,并保存好账户(手机号)及密码用于登录答题界面。参赛人员可全天候登录答题。

(二)初赛时间与计分标准

线上答题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9月25日17:00

在此期间,每人每天可提交1次有效成绩。点击答题开始后需在20分钟内完成并提交20道题目,单选、多选各5道,判断10道。每题答对计0.5分,答错不计分,中途不得离开答题界面,20分钟后系统将自动交卷。

单次得分最高10分,系统选取每人答题的10次最高成绩(满分100分)作为个人初赛成绩。提交有效成绩不满10次的按实际得分作为初赛成绩。

(三)参赛人员范围

1.各级药品监管人员,具体包括:市药品监管局机关全体人员、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相关人员(含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稽查办案、法制部门、案件审查等所有人员);

2.局各直属单位全体人员;

3.本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研发机构、医疗机构和行业协会从业人员;

4.鼓励社会公众参与。

(四)参赛目标

1.监管人员在线答题参与度100%;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研发机构、医疗机构和行业协会从业人员在线答题参与度100%;

3.每位参赛人员确保参赛期间在线有效答题10次以上。

(五)初赛评比

我局依据各单位上报信息及竞赛系统后台数据,将市药品监管局机关各处、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和各直属单位参与情况、竞赛成绩分别进行排名,通报全系统。国家药品监管局将对于初赛各省网上答题成绩前100名的个人予以奖励。

(六)进入复赛评分标准

通过初赛排名,选出总分前10名省份组队进入全国“两法”知识竞赛复赛。

评分标准:以省为统计单位,计算各省总分。总分由在线答题得分(省域在线答题个人得分总和/省域在线答题总人数)、监管人员参与度得分(监管人员在线答题人数/该省监管人员总数*100)和药品企业参与度得分(药品企业在线答题人数/该省药品企业从业人员总数*100)三部分构成。满分100分。

最终得分=在线答题得分*80%+监管人员参与度得分*10%+药品企业参与度得分*10%

三、复赛、决赛

国家药品监管局将于2021年11月举办复赛和决赛,届时我局根据国家药品监管局的要求积极选派人员参赛。

四、组织保障

成立市药品监管局“两法”知识竞赛领导小组,闻大翔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张清和党组成员马超黎同志任副组长。

成员:汤奥博、沈沛文、史岚、李杰。

牵头部门:法规处、综合处、药品监管处、药品注册处。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各直属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本辖区、本单位、本部门参赛情况和信息的报送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法规处负责组织、动员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全体人员,通过“食事药闻”APP参加线上答题竞赛,并负责跟国家药品监管局的沟通、联络、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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