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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是医改增量式惠民

时间: 2019年10月03日 09:52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13次

  继2017年4月8日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后,《北京市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将于6月15日即本周六正式实施。这次改革的核心是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覆盖手术、检验、中医、病理、康复、精神等6大类项目。同时,取消了延续多年的医用耗材“加价”,变“卖药品、用耗材”为“提升服务、规范服务”。

  在“以药养医”的利益体系下,医疗机构除了实施药品加成之外,还包括使用范围广泛,用量极大的医用耗材,如注射器、注射用水、胶手套、手术刀片等。作为使用频繁的配件类产品,医用耗材在医院总收入中贡献率极大,其价格的浮动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

  在长期的路径依赖下,药品加价政策调整之后,一些分医院便将利润点转移向了医用耗材上,从而增加了医用耗材的使用,用来扩大医疗收入这个“分母”,导致耗占比居高不下。曾有数据表明,在卫生材料中,高值耗材占比通常达到50-60%,有的甚至高达80%。

  部分医院为了牟利超高利润,通常会过度使用医疗耗材,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只用贵的,不用对的”,比如江苏南京就曾出现过天价螺丝钉,一枚骨科手术中使用的医用螺丝钉,市场价只有六十多块钱,但是厂家的报价竟然高达一千五百多块,是市场价的二十多倍。当然还有广受人诟病的心脏支架等,医用耗材价格本来就居高不下,如果还实施价格加成,医疗成本就会水涨船高,始终难以得到控制。为此,2017年7月,原国家卫计委曾要求各医疗机构需要将耗占比(医用耗材在百元医疗收入中的百分比)控制在20%。由于“一刀切”的做法,没有考虑到各级医疗机构的具体情况,使得一些公立医院为了达到耗占比而限用医用耗材,影响了患者的治疗。

  2018年3月,在国家卫健委联合5部委发布的《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中明确,将控费指标细化分解到每家医院,不搞“一刀切”。在原有的耗占比的考核基础上,综合了耗材价格和医院收入结构等综合性因素,同时参照药品零加价的政策,全面推行医用耗材零加价的政策,并以医用耗材“两票制”达到成本控制的作用。

  在全国范围内,福建、安徽、天津、山东等近20个省(直辖市)宣布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按目前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可以对医用耗材收取5%—10%的价格加成,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之后,患者的医疗负担就会明显下降,成为一个可以预估的量化指标。医疗机构就应当这样“以医为本”,如此才能形成正向的激励效应,也让医院和医生回归于“重医重技”的本业上来。也只有让医疗机构剥离灰色的“以药养医”“以耗养医”,才能使之回归于“以技养医”,通过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费等费用,让医生的待遇得到明显的改善,并通过价格来肯定和承认其价值。这样,医务人员才会对职业拥有尊崇感、荣誉感和自豪感,医务人员待遇偏低导致的挤出效应才能有效改善。

  如果说取消药品加成是医改的1.0版本,那么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则递进到了2.0版本,属于医疗改革的增量,并实现最直接的让利于民,惠及于众,让公众享受到可预期的改革红利。同时,也只有消除了加价获利的政策盲区,堵死“以药养医”“以耗养医”的后门,才能有效打开“以技养医”的前门,从而规范医疗行为,遏制医疗成本,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唐 伟)

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是医改增量式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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