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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开始 集中缴费时间持续至12月底

时间: 2019年09月03日 19:04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100次

  2020年度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开始缴费,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

  ●本报记者 王丽莉 通讯员钟啸

  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

  昨日,记者在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邮储银行等看到,一些市民已陆续开始前去缴交2020年度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据了解,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规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原基础上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

  符合条件的市民如何参保?

  凡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户籍居民、本市各类全日制大学和中职技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在本市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子女、持有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非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均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那么市民该如何缴费呢?除特殊人群外,所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一、参保人可通过关注并登录“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自行缴交城乡居民保险费。二、参保人员可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前台或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农信社)等银行窗口办理签约扣款手续,由税务部门定期批扣缴费。三、参保人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或上一年度缴费单到各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农信社)网点的服务窗口进行缴费。四、参保人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税务机关各办税服务厅前台通过POS刷卡缴费,或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聚合支付(微信、龙支付、支付宝、云闪付)二维码缴费。

梅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工作人员在指导市民进行缴费。(王丽莉摄)

梅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工作人员在指导市民进行缴费。(王丽莉 摄)

  不过,缴费期开始后,连续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参保县域、姓名、身份证号码)需变更的,应在缴费前及时到参保所属社保部门进行更正。首次参保人员应先到所属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核定后(幼儿园和中小学就读的外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学校就读证明),再选择上述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全日制大学、中职技校的学生,由学校统一收缴、造册,报学校所在地镇(街道)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进行报盘登记核定,登记核定无误后,学校持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或指定银行办理缴费手续。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孤儿、重度残疾人员、农村纯生二女结扎的夫妇双方及其年龄在14周岁以内的女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困难人员,其个人缴费由政府统筹安排,给予全额补助。上述人员由相关部门统一造册、统一代缴,个人不必自行缴费。

  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逐年提高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近年来,市十件民生实事年年有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内容,基本险、大病保险、普通门诊、特病门诊在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等方面不断得到提高。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含大病保险)为50万元,市内一级、二级、三级、市外(备案)、市外(未备案)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5%、85%、65%、60%、50%。普通人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起付标准为7000元,报销比例为75%。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85%,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同时,参保人还可以享受普通门诊费用报销、特定病种门诊费用报销等待遇。此外,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已全面实现了市内即时联网结算,异地就医即时联网结算范围也不断扩大,既大大减轻了参保群众就医垫资压力,又省去了为报销来回奔波的烦恼,惠民又便民。

  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提醒,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尽快参保缴费,可优先选择自助缴费等渠道轻松缴费,以免因漏缴费错过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障。

文章标题: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开始 集中缴费时间持续至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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