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从黑龙江省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增强对传染性疾病的医疗保障能力,黑龙江省印发了关于《关于将慢性病毒性肝炎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统筹地区在今年9月底前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新浪,并确保相关政策在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中明确,将慢性病毒性肝炎、布鲁氏菌病、艾滋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将肺结核由门诊慢性病管理调整为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并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
通知要求,全省各统筹地区要认真测算,合理确定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使用的统筹基金计入本人基本医保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