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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淮安市医保基金监管典型案例通报(2021年第四批)

时间: 2021年11月13日 19:39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89次

一、关于定点医疗机构的典型案例(8例)

案例1: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中心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多记费用、不合理诊疗收费、“挂床”住院及超医保限制范围使用药品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费用1202685.84元。

医保部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淮安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试行办法》第十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暂停该院康复科医保服务九个月;(2)追回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多记次数收费、不合理诊疗收费和“挂床”住院涉及的医保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546252.82元,并处二倍罚款;追回超限制范围使用药品支付的医保基金656433.02元,并处一倍罚款,总计2951624.5元;(3)将该院列为医保严重失信单位;(4)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责令迅速整改存在问题;(5)移送区纪委监委和区卫健委处理。

案例2:涟水县瑞慈医院虚构医药服务等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涟水县瑞慈医院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费用38.24万元。

医保部门依据《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五十七条、《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服务协议》第九条、第四十四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38.24万元,并处行政处罚45.62万元,共计83.86万元;(2)约谈该院负责人,责令整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案例3:淮安曙光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1年,淮安曙光医院存在违规降低标准收治特困供养人员住院,共计27人次,涉及违规医保基金83381.07元,违规医疗救助资金30529.35元,合计113910.42元。

医保部门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服务协议》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医保基金83381.07元,追回违规医疗救助资金30529.35元,共计113910.42元;(2)责成该院严格执行医保管理制度,立即整改存在的问题。

案例4: 淮安市洪泽区中医院不合理收治、检查、用药、治疗、收费案

经查,2021年2月,淮安市洪泽区中医院存在不合理收治、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收费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费用55927.56元。

医保部门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服务协议》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违规费用55927.56元,并处二倍扣款111855.12元,共计167782.68元;(2)责令立即整改违约行为。

案例5: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不合理检查、用药、收费案

经查,2021年2月,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存在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费用12227.37元。

医保部门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服务协议》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违规费用12227.37元,并处二倍扣款24454.74元,共计36682.11元;(2)责令立即整改违约行为。

案例6: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李某某综合门诊部违规收费案

经查,2021年8月,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李某某综合门诊部将部分药品对照成“血常规”和“中药处方”项目收费,且未按相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涉及违规医保基金8347.5元。

医保部门依据《2021年度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服务协议》第四十三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暂停医保服务协议一个月;(2)追回违规医保基金8347.5元,并处二倍扣款16695元,共计25042.5元。

案例7:盱眙汪福洲诊所销售处方药与结算不符等案

经查,2021年9月,新浪,盱眙汪福洲诊所存在销售处方药品种与实际结算不符,无处方药、非处方药标识,无药品价格公示栏,无医保管理制度、医保费用内控制度,未公开医保监督举报电话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60元。

医保部门根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服务协议》第四十二、四十三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暂停医保服务协议一个月;(2)拒付违规费用60元,并处二倍扣款120元,共计180元;(3)约谈诊所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8:盱眙县盱城街道卫生院五墩卫生室销售处方药与结算不符案

经查,2021年5月,盱眙县盱城街道卫生院五墩卫生室存在销售处方药品种与实际结算不符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40元。

医保部门根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服务协议》第四十三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暂停医保服务协议一个月;(2)拒付违规费用140元,并处二倍扣款280元,共计420元;(3)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二、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的典型案例(5例)

案例1:涟水县康欣药房违规摆放食品,药品定价与医保售价不符案

经查,2021年7月,涟水县康欣药房在店内柜面违规摆放食品,药品定价与医保售价不一致,且未在规定时限予以整改。

医保部门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药服务协议(A)》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案例2:金湖金普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人民路药房违规刷医保卡案。

经查,2021年4月至12月,金湖金普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人民路药房存在刷医保卡销售并结算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药品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费用21425元。

文章标题: 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淮安市医保基金监管典型案例通报(2021年第四批)
文章地址: //www.pedca.com/yiliao/542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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