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年10月27日 20:44 | 作者:朗依制药 | 来源: 医药资讯| 阅读: 92次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江苏省“15分钟医保服务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
为加快构建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体系,积极稳妥、规范高效、公平有序地做好年度“15分钟医保服务圈”评估工作,省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江苏省“15分钟医保服务圈”评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对照省局统一部署和时序安排,认真做好人员选派、自查自评、资料申报等各项迎评准备,确保全省评估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实施。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6日
(联系处室单位:省医保中心)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江苏省“15分钟医保服务圈”评估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规范高效、客观全面地评估全省“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运行质效,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15分钟医保服务圈”三年全覆盖行动计划的通知》《关于建立“15分钟医保服务圈”验收考核机制和动态评估退出机制的通知》要求,结合省情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建成具有江苏特色、优质便捷、运行高效、管理有序的“15分钟医保服务圈”为目标,通过组织开展专项评估,真实、客观、准确地评价全省“15分钟医保服务圈”基层医保公共服务网点建设管理情况及日常服务运行质效,持续规范并优化提升基层医保公共服务质量和行为,真正让更多参保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便捷安全、公平可及的医保公共服务。
二、评估范围
各设区市按照全省统一的建设标准建设并投入运行,经各设区市自查自评后,具备符合申报省级、市级示范点条件的“15分钟医保服务圈”。去年已公布授牌的“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市级示范点同步纳入评估范围。
三、评估内容
根据《关于建立“15分钟医保服务圈”验收考核机制和动态评估退出机制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39号)要求,按照《江苏省2022年度“15分钟医保服务圈”评估工作手册》(见附件1,以下简称《评估工作手册》)明确的考核口径、评分内容、评价标准、考核方式等,通过实地查验、现场问询、登录操作、查阅台账等方式,全面评估全省“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运行质效。
四、评估方式
评估工作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现场测评与非现场测评相结合、内部测评与第三方测评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
省局组建评估工作专班,抽调全省医保系统业务骨干,组建13个省级评估工作组,组织开展全省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省局向每个省级评估工作组派驻1名联络员全程跟班观察。各设区市明确1名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经验丰富的有关责任处室(单位)负责同志,担任省级评估工作组组长,并选派9名以上熟悉“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医保公共服务业务流程、具备一定评价评估工作经验的同志参与评估工作。请各设区市于11月1日前,将《江苏省2022年度“15分钟医保服务圈”评估工作组回执》(见附件2)反馈省局。
五、评估时间及步骤
综合考量全省“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运行、数量分布及疫情影响等实际情况,首轮评估工作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第二轮评估工作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三方随机核查于2023年1月中旬前完成。具体分为以下步骤:
(一)设区市自评
各设区市对照《评估工作手册》,对所辖县(市、区)范围内“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自评,按照“一点一台账”要求,逐条逐项梳理佐证材料等备评资料,并汇总形成《江苏省“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市级示范点申报名单》(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名单》),首批名单于11月1日前报送省局,第二批名单于12月1日前报送省局。
(二)省级评估
各省级评估工作组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对照《申报名单》赴各地开展现场评估,如实填写《评估工作手册》,并形成书面报告,《评估工作手册》中相关表格需经被评估单位负责同志及评估工作组有关同志签字确认后,连同其他佐证资料等原始记录报送省评估工作专班汇总备审。
(三)第三方核查
两轮评估工作完成后,省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按照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核查。
(四)评估结果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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